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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费用的标准 夫妻另一方不知情债务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 来源:郑州专业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导读]:   王红律师,郑州专业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公谦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

  王红律师,郑州专业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公谦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的标准

  在武侠小说中常常听到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句话搁置在今天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也同样适用。一些债务纠纷难免会发生,那么,债务纠纷起诉费用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债务纠纷起诉费用的标准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债务纠纷纠纷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二、担保人起诉债务人要注意什么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三、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诉讼是解决一切纠纷问题最权威的手段和最有效率的方式之一,我们应该合理的利用它。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债务纠纷起诉费用的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夫妻另一方不知情债务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夫或妻一方经常会因为各种事情需要对外负债,并且大多情况下都不会将欠债一事告诉另一方,但是根据理论界关于夫妻共债共签的原则,夫妻对外欠债必须双方签字,那么夫妻另一方不知情债务怎么办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另一方不知情债务怎么办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的。

  二、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处理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法律中规定,夫妻债务一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夫妻共同债务,一类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社会实践中,法律上规定夫妻债务并不以夫妻一方不知情为根据而承担债务,最主要的是看夫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认定夫妻的共同债务要从几个方面探讨:首先,对外债务相关合同上是否有夫妻两人的共同签字确认,或者夫妻一方在后面明确表示对其承认的;其次就是从法律上规定的法律义务、或者各种共同的经营活动都包括在夫妻共同债务之中。

  除以上情况当然存在其他情况,其核心就是夫妻共同。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共同债务,不知情的一方理应有偿还的义务,与此相对的就是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为夫妻之间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将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行为。所以个人债务在社会实践中包括没有特殊规定的个人婚前债务。所以个人债务也有一个核心就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以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也要依据情况而定。

  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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