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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来源:郑州专业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导读]:   王红律师,郑州专业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公谦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

  王红律师,郑州专业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公谦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一、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法律规定打印的借条是否生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比如说,机打的借条的签字必须是手写的签字,还需要有本人的手印。

若债务人的签字不是本人亲笔签下的,则难免出现债务人抵赖的情况,或者狡辩这个签名不是自己亲手签下的,以此来拒绝偿还债款。那么这时候这张机打的借条也是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注意,有关于签字的地方一定要手写。

那么对于机打的借条也有一定的书写规范:

1、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金额应该用大小写表示,注意大小写应该书写规范;

2、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日期以及还款日期也应该写明,其中日期应该书写规范

3、 如果借款存在利息,那么应该写明利率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

4、 打印下来之后的借条不应该留白太多,避免给其他人在上面增加内容。

5、 如果此次借款存在担保人,那么应该在核对完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后,在借条上写明担保人的名字及其身份信息;

6、 借条上关于债务人债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信息应该仔细核对之后再填入。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仅仅是民间借贷关系需要打借条,如果是在借承兑关系当中也是最好打一个借条,这样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一种非常充分的保障,当然了,在打借条的时候,也需要明确一下借条的内容。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债权人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

借据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由债权人来进行保管,而对于要变更借条的内容,那么债权人就需要和债务人一起协商处理 ,如果债权人私自进行变更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不仅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此借条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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